玉门市自然资源局年河西走廊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玉门市自然资源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RZZB-YM-
项目名称:玉门市年河西走廊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人工种草1万亩,实施地点在玉门镇、花海镇、赤金镇、下西号镇、*闸湾镇、柳河镇、清泉乡、昌马镇、柳湖镇、小金湾乡、独山子乡、六墩镇十二个乡镇;*害草治理1.3万亩,治理地点在赤金镇营田村金洞子沟、大西沟、东沟、西沟地势低洼的草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贰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1.2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须具备《草种生产许可证》或《草种经营许可证》(或二合一证件)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1.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须提供年(2-5月)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加*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须提供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满一年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且提供原件扫描件;1.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须提供近三年内在*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