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玉门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小君故意杀人一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小君因家庭矛盾,于年7月18日零时许,翻墙窜至玉门市玉门镇东渠村八组岳父韩某某家中,持刀杀害其岳父,其妻,其妻弟之子(殁年不足5岁),其子(殁年不足10岁),致其岳母重伤,其妻弟之妻轻伤。7月20日被抓获归案。
该案是近年来玉门市影响大,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的恶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