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是XX案件当事人,我因欠别人钱让起诉到你们这了,你们发的开庭传票我也收到了,但是我人在陕西呢,我去不了玉门,希望法院能给我调解处理一下,我尽快筹钱”。
“法官你好,我是XX案件当事人,我没有带身份证,进不了法院大门”。
今天一上班,玉门市法院的就接到了XX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电话,被告王某系原告李某朋友,于年9月7日、年5月8日分别向原告李某借款5万元,两次共计借款1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均为1年。后经李某多次催收,但王某分文未偿还,李某遂诉至法院。
法官接到双方的电话后,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为了减轻疫情期间当事人来回法庭舟车劳顿的诉累,法官给原、被告打电话详细了解了案情,并在电话中与当事人进行了细致的沟通。被告要求调解,原告也愿意调解还款,电话沟通好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运用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