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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企业在城市里生长,离不开城市土壤,离不开优良的营商环境,积极健康、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法治是首要的。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政府治理效能,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法治政府,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玉门市根据全省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印发《玉门市关于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释放“温度执法”信号,努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
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与
贯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相结合
扎实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活动,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法定要求,以免罚清单、免责清单为载体,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到“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不断释放“温度执法”的明确信号。全市各执法单位全面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做到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合理、过错与处罚相当,坚决防止借柔性执法之名“执法放水”“柔性滥用”。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等非法强制手段,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今年上半年,全市各执法单位开展柔性执法61件,从轻处罚1件,减轻处罚5件,免于处罚12件。
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与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结合
坚持从执法权力来源、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来规范行政执法。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通过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证合法行政,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使执法者不越过权力的边界,守住法律的底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夯实行政执法的基础,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力求使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至目前,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城市执法等39个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行政执法电子监控和电子执法记录仪全程留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法制审核等制度,扎紧执法决定“紧箍咒”,及时纠正不当执法行为,有力维护了群众、企业的合法权益,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
与“三张清单”相结合
执法人员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法理与情理交织现象,既要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也要考虑到各方利益的兼顾,既要坚守原则,也要讲究方式方法,以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现象发生。下一步,玉门市司法局将组织全市各执法单位认真梳理完善本单位本部门“两轻一免”三张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为企业发展提供容错支持,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
玉门市司法局
原标题:《玉门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让行政执法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