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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Jane,
给你讲个故事。
在阿姆斯特丹闪亮、宏伟如教堂一样的MagnaPlaza旁边有条窄巷,我走过的时候被橱窗内一个青铜雕塑吸引,就按铃走进去。店主老头还有些不耐烦地跟我说:其实我已经关门了,但你看吧。他的店不大,却充满了各种宝贝,有巨大的ArtDeco彩玻璃吊灯,也有上世纪初ArtNouveau风行时期的荷兰瓷,“这几组竹桌竹椅是荷兰殖民时印度尼西亚人带过来的,他们带这种竹家具漂洋过海轻便又实用……”
就这样我俩聊起来。RobertDusarduyn生于一个还算富裕的家庭,父母小时候在荷兰北部开酒店和餐馆。他一生热爱艺术,20岁出头就跑到布鲁塞尔做剧院的舞台设计。在那儿的一个酒吧他遇到了小混混Jef,“他穷困潦倒,不学无术,但他身上有种特别吸引我的气质。”说起Jef时,Robert这个年近八旬的老人眼里还闪着亮光,仿佛少年一样。
这本荷兰语小说的正面是Jef,背面是Robert年轻的面庞。
“Jef是直男。他们都说自己是直的。但一晚他躺在我床上就对我说:你做你想做的事吧……”就这样,Robert把他紧紧抱住,亲吻……Robert疯狂地爱了Jef两个月,之后Jef因为一把火烧了他俩认识的酒吧而入狱,俩人就分开了,之后也再没见过。五十多年后,Robert说:“前几天我还梦到了他……”Robert把这段回忆写成了名为Jef的小说。看到Robert年轻的面庞,我不由得倒吸一口气,感慨岁月的残酷。你能从他的描述中感到他对生活与爱饱满的热情,但他的身体却已几近腐朽。
Robert每天就这样从楼梯上下来,通过这个店跟外围世界打交道。
我看中店里一对颜色浓烈、阴郁的陶瓷摆设,因为钱不够,也因为还想听他的故事就和他又约了翌日到店中喝东西。Robert继续给我讲他的爱情,他最长时间的伴侣Bart也是荷兰人。俩人20多岁时相识走到一起,贷款买了现在的地方。“其他古董店现在市中心你都找不到了,因为他们付不起房租,但这房子是我的,所以我还可以继续开店。前段时间有人拿上百万来买,我也不卖,我不要搬到市郊,我的一生都是住在城中心的,住惯了,你也不要住到市郊,搬到市郊就会变得庸俗,特别庸俗……”
他俩把这两栋几百年历史的三、四层老宅一点点改造。现在楼下是店,楼上就是Robert的住处。“当时我在大学教设计,一周上三天班,钱也不够用,就开始和Bart在周末去(古董)集市。我们会起个大早,然后便宜买入再卖出。如果赚了钱,我们就可以一起吃午饭了……”就这样积少成多,他俩在年代开了这个店。共同生活了50多年,Bart几年前骑车出车祸去世了。就这样,Robert陷入了孤独。“我开这个店也是想跟人和社会多些接触。”
Robert在几个月前遇到个从穷困的罗马尼亚出来打工的年轻人Andre,Robert给他提供免费吃住,Andre也有时帮帮忙,做个伴。“我的朋友甚至都不正眼看他,不跟他握手,觉得他是要占我便宜。我其实有时也有点不放心,但我需要一个人。”有时他俩一起看电视,Andre的头会枕到Robert的大腿上,他就会觉得特别温暖幸福。
我把买瓷瓶的一叠钱交给Robert,他收好,小声跟我说:有了这些钱,我就可以给Andre看牙了。要不是一个八成新的微波炉,Robert的屋子看起来好像凝固在几十年前,电视、冰箱都特别陈旧。但墙上挂的画很多都说得出讲究、来历。我俩一起聊我爱的Thonet椅子,他有不同时期的好多把,“我的沙发是Hoffman的,你知道Hoffman吧……”“下次,你去安特卫普我家做客,我那儿的一幅画好极了,我留下遗嘱,那幅画等我走了是要进博物馆的。”
不知下次再见Robert是什么时候,我心情复杂地拍照留念。
聊古董,聊人生,聊艺术聊得恋恋不舍,Robert却该走了。很多年前,他和Bart每年都买歌剧院的年度套票,每上新戏就去看。他今晚也要去看歌剧。去之前,他要梳妆打扮,换好BlackTie晚礼服。“现在只有我一人去看了,之前的维瓦尔第我不喜欢,太糟了……”
他跟我说我买的瓷瓶是荷兰最好的,如果我转手卖了马上就能赚两三倍,我说我不会卖,因为这样我能记住他。我跟他告别,在微微细雨中,走出了昏*的窄街。看看巨大的MagnaPlaza,Robert的店仿佛微小地看不见。
好久没跟你写信,你最近怎样,有没有遇到什么留下印象的人或事?
春节,
SSS
?
DearSSS,
我特别受不了那种年轻时候相遇、分开、余生再也没能相见,老了却依然还会梦到那个人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即使从别人那里听来,我都会起鸡皮疙瘩。大多时候,时间会抚平一切,但有些人事,会因为流逝的时光愈加令人难以忘怀。这种时候,我就格外羡慕那些会写故事的人,把那些凡人的生活里不太敢念及的情感记录下来。
我前一阵子跟一个朋友聊天,他说,40岁之前,他都是极度理性的人,他深信理性才可以驾驭生活本身,他选择用逻辑和理智做每一个选择,可最近,他忽然发现,感性才是人类更高级的思维方式,因为人之所以较动物更高级,是因为我们有情感、有冲动、有记忆、有发自内心的个体差别。他说,以前我很难说服自己做出那些发自内心选择,我会思考,会权衡,会想合理性和可行性,我觉得那样更聪明,但最近却发现,并不尽然。我的生活是不赖,但如若每个选择都更感性一点,更发自内心,也许我人生画作,可以更令人回味。他顺道赞美了他从前一向看不上的我的感性超越理性思维,在他眼里,我是一个能给人留下印象的人,而不是平淡无奇的大多数。
前几天ElonMusk发了重型运载火箭,极尽了理工男的浪漫,引得众人感慨万千,实用主义改变的是现世,理想主义改变的才是未来。他还跟媒体说他自己是一个特别怕孤单的人,希望身边永远能有一个人,与此同时还对着全世界隔空喊话:ofcourse,istillloveyou.啧啧。我是觉得,挥霍和饱满的人生蛮好的。就好像Robert那样,总是能爱得死去活来,过往的记忆满满地填充在他的人生里。好像ElonMusk那样,把他的爱和梦放飞在无尽苍穹里。这样的人,内心总是更年轻的,虽然爱情里的那个人来了又去,但他们有感知也有辨别力,在他/她再次出现的,一把抓住,拥入怀里。
我总觉得那些真正品尝过生活的人,哪怕遍体鳞伤,也是更被上苍眷顾的那类人,人生来其实就是体味各种爱,体味各种获得和失去,年近八旬,依然可以闪着亮光怀念,是一种幸运,谢谢你向我描绘这样一个人。
我在instagram里看到你在世界各地,大多时候你在工作,你拍了很多照片,很多时候眺望着远方,那种若有所思的样子,让我时常想问你,一个人在洲际间这样频繁旅行,见到了那么多无与伦比但又转瞬即逝的风景,你心里有没有一个人,在你老去之后,会猝不及防地向一个陌生的年轻人提及?
如果你问我,我肯定告诉你,我心里有这样一个人。我会记得他说过的某些话,一个属于我的眨眼,分享过的几段音乐,一个至今印在嘴角的吻……趁着时间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告诉一个年轻的陌生人。
希望你已经有了,如若不然,这世界会美得多么徒劳。
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离开上海,去欧洲继续我的生活。欧洲大陆也许比我熟悉的上海有更多Robert可以让我遇见,如果我在路途中听到什么难以忘怀的故事,一定会写信告诉你。
在伦敦softlanding的
J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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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LaV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