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监外执行活动检察,提升社区矫正管控质效,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5月8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玉门市司法局对新市区矫正执法中队管控的70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集中警示教育及公益服务活动。
警示教育会上,玉门市院首先通报了年3名社区矫正人员因违反管理规定被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和1名社区矫正人员“五一”假期期间未请假私自离开辖区被给与警告的情况,强调社区矫正人员务必摆正位置、明确身份、端正态度,要常敲自警之钟、常怀律己之心,严格遵守矫正期间的各项法律法规。同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制定背景、意义、目的予以详细介绍,并根据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社区对矫正人员的接收、考核、奖惩、矫正、撤销缓刑或假释收监执行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的条文进行了重点研读,指出社区矫正是严格的刑罚执行活动,每个社区矫正人员一定要学法、懂法、守法。在警示教育尾声就有关法律法规、案例、疑问向矫正人员予以解答讲解,再次训诫社区服刑人员一定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改造环境,积极承担起家庭、社会赋予的责任,以乐观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并向社区矫正人员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严以律己,不能心存侥幸再触犯法律;二要规范行为,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司法行*机关的矫正管理;三要汲取教训,对比思考,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会后,会同铁人路社区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对玉泽湖公园、铁人路两旁开展了环境整治公益服务活动,通过清洗小广告、捡拾垃圾、清理死角,引导社区矫正人员树立社会价值和家园守护意识,让社区矫正人员以实际行动参与到争创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活动中,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人员社会归属感。
今后,玉门市院将以“社区矫正检察示范院”验收达标为契机,紧扣检察属性,完善“规范运行、立体监督、精细服务”的动态监督体系,不辱使命,奋发有为,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图文:冯春杰、杨续
.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