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减灾委员会、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年达到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的社区进行了命名。我市肃州区新城街道广厦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同时,甘肃省减灾委员会、甘肃省应急管理厅联合下发了《甘肃省减灾委员会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命名年度甘肃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通知》,我市肃州区工业园街道祁连路社区、敦煌市沙州镇文庙社区、玉门市新市区街道迎宾路社区等3个社区被命名为“甘肃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市县机构改革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移交至应急管理部门,为深入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切实做好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作出安排部署。一是明确创建验收标准。联合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级及省级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检查验收的通知》,对照创建办法和验收标准进一步明确细化,认真审核把关,逐项对照落实,推荐社区必须达到相应创建条件,才予以推荐,坚决做到不降低标准、不凑数照顾,高标准做好创建工作。二是严格验收评选程序。验收评选过程中,市县两级严格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联合气象局、地震局积极组织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验收活动。采取社区自评,县(市、区)应急管理、地震、气象部门初审,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气象局、地震局推荐方式进行,确保整个验收评选公平公正。三是规范申报创建资料。明确县(市、区)、申报社区指定专人负责,整理汇总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资料,做到申报资料齐全完善、不缺项不漏项,按评分细则顺序装订成册。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查漏补缺,确保创建的减灾示范社区符合标准和要求,提高了创建的成功率。
供稿: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编辑:法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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